爸爸我,也不是一生下来就是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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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忙着找房子、搬家,没来得及更新,先跟大家说一声抱歉。

昨天安装师傅帮忙把新房间的宽带装好了,所以今天可以放肆跟各位聊天了。马上就到父亲节了,索性就聊一聊父亲吧,我先来,你们随意。

01

我老爸是家里第一个高中生,在70年代的农村,这是件挺了不起的事。但不管什么事,一旦被寄予厚望,就往往容易发挥失常。

刚念高中那会儿,老爸还是一标准的四有青年,心无旁骛一心只读圣贤书。没过多久,大概是青春期到了,身体里文艺的种子突然觉醒,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破土而出。

他开始喜欢戏曲,喜欢民族音乐,喜欢到可以翘课跟小伙伴步行十几里路去砍竹子回家自己做笛子,就这样一喜欢就是几十年,到现在还在家里旧挂历的背面抄乐谱抄戏词,每年春节村里边的文艺演出他准是领头人。

也正因如此,当年老爸的文化课成绩一落千丈,直到高考前夕才幡然醒悟死命读书,可惜为时晚矣,最终还是名落孙山。有时我会忍不住想,如果那个时候就有艺考,照他这激情和努力程度,说不定如今也是一名艺术大师了。当然,这是后话。

高中毕业后,老爸继承了爷爷的衣钵,成为了十里八乡小有名气的木工,专门给人做家具,尤其是新嫁娘的嫁妆,做的最多。由于手上的活儿做得漂亮,那几年老爸经人举荐走南闯北去过不少地方,有时候连着几个月都见不着人。前年我们公司组织旅游去了三亚,他知道后异常兴奋,像个孩子一样直嚷嚷:“天涯海角我当年也去过!不过要门票就没进去,只在旁边转悠了转悠……”

印象里有几次放学回家后老妈告诉我老爸托人捎信儿说晚上回来,我听罢一溜烟儿跑到胡同口去接他,那个时候视力好得不得了,一眼就能瞅见村东头那个背着铺盖卷儿的身影,然后就像古代传递战况的流星马一般飞奔回家,向老妈实时转播老爸的行程。

有一次临近年关,老爸回来的时候给我和哥哥每人买了一双棉鞋。那是他第一次从外地给我们带礼物,我和哥哥高兴坏了,可打开鞋盒的一瞬间,我差点没哭出来,因为两双鞋子除了尺码不同之外,其余一模一样——都是藏蓝色,男款。

更要命的是,当时我还和我哥一个学校,他在二楼的高年级,我在一楼的低年级,我们班放学早,我便经常坐在他们班教室门外一边流着口水梦周公一边等他下课,所以他们班不管是老师还是同学,全都认识我,理所当然地——也都认识我的鞋。于是那段时间他们班同学见着我第一句话都从“又来等你哥下课啊”,变成了“你是不是穿你哥的鞋?”

所以那时候我天天想的都是怎么把那双尴尬的鞋子穿坏,可是也不知道那鞋是什么料子做的,质量那么好,随我怎么在雪地里、在水坑里蹦跶,愣是没坏,不得已第二年冬天又被老妈从箱子里翻出来逼着我穿上,幸好第二年我哥和他们班那些同学全都顺利升入了离家远一些的初中,眼不见为净。

扯远了,收!

后来,市面上成品家具越来越多,为了生计老爸不得不到建筑工地上去给人和水泥、砌墙。夏天40度高温,轻轻松松就能把人晒掉一层皮,累死累活一天也就几十块钱,可每次给我零花钱,他从不手软。所以那时候我最喜欢下雨天,尤其是大暴雨,因为一下雨工地上就得收工,老爸就能回家休息。当然,休息也意味着没有收入。

就这样又过了几年,老爸的事业再次转型,开始和朋友一起做装修,走水电、贴地板、粉刷墙面、贴壁纸,什么都干,还能给人设计古董架。因为活儿做得漂亮,价格也公道,介绍他做活儿的人也多,家里的生活也开始一天天好起来。

02

我对我爸的感情挺矛盾的,说实话。

小时候,家里有一个堂姐,比我大三个月,性格与我完全不同。她活泼大方,我安静木讷;她生得一副好嗓子,唱歌唱戏有板有眼,我天生五音不全,对戏曲更是唯恐避之不及。

作为一个读过几本书的小知识分子,那时的我,理解充分老爸对于堂姐的喜爱,因为连我都怀疑,我跟堂姐是不是投错胎了,很显然,她比我更适合做我爸的闺女。

但理解归理解,每次看到这位堂姐不把自己当外人对着我老爸撒娇的样子,还是忍不住气得牙痒痒。但奈何对方比我体型大、比我力气大,我就算拼了小命也打不过。在胡吃海喝一阵子依旧不长肉不长力气之后,我调整了策略,决定改武斗为文斗,立志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结果一个不小心就变成了传说中“别人家的孩子”。

装学霸这一招成功分散了老爸对堂姐的注意力,于是我一不小心装了十几年。但这十几年也并非一直太平。

金岐玟有一首很好听的歌叫《娱乐》,歌词第一句做了一个特别有意思的假设,“如果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只鬼”,堂姐就好比我心里那只鬼,在我的整个青春期,只要和老爸之间稍微出现一点点裂缝,它就会跳出来作祟,添把柴,加点火,让平日里温和乖巧的我分分钟破功,出口成伤,房倒屋塌。

青春期结束后,我差不多就长大了,人长大之后就好比一只灯笼,就算是心火燎原,也不能撕破脸面。所以和老爸的关系就陷入了僵局,伤人的话说不得,体己的话碍于肉麻又说不出口,于是就只剩下大片的沉默。沉默得久了,就让人有种错觉,仿佛之前歇斯底里的争吵都比现在看起来和谐。

有人评价《倚天屠龙记》里的七伤拳是金庸所有小说中最傻的武功,因为那是一种先伤已再伤人、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功夫。小时候看的时候不觉得,长大了之后才发现,自己当年的伎俩实在连七伤拳都比不上,较真儿了这么多年,对方毫发无损,自己却遍体鳞伤。

最明显的一点,这么多年每次跟家里通电话,我都习惯性地打给我妈,这并非刻意,而是出于一种本能。很多次我跟我妈通电话或者视频聊天时,我爸就在旁边,我甚至能清楚地听到他吹奏笛子或者拉板胡的声音,但每次直到结束通话,他都一言不发,我也不会在通话过程中特意提起他,这已然是我们之间多年来自然而然形成的一种默契。我们彼此都明白,即使通电话,也是没话找话,两个人都尴尬。

其实我有很认真地反思过,究其根本,大致是因为缺乏交流。我不知道是不是在中国大多数家庭里,子女与父亲的关系都是如此,但写到这里我突然很庆幸地发现,曾经与老爸为数不多的几次交流,都对我的人格以及后来的生活起到了很深刻的影响。

小学三年级我转学到了一所新学校,第一次大型考试前特别紧张,我问老爸说,如果不能像之前那样考第一名,他会不会生气。老爸一脸认真地说,只要我的成绩是真实的,哪怕我考零分他都会很高兴。从那以后,不管是学校里的考试还是生活中的“考试”,我再也没有做过弊——当然,在那之前也没做过。

小学六年级,我被人误会偷东西,对方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小商贩,光着膀子掐着腰,瞪大了眼睛恐吓我:“再不承认把你自行车扣这儿打把你送派出所!”就为这一句话,我很没出息地认怂了。晚上回家之后还心有余悸,生怕警察找上门把我抓走。于是哭着把事情重述了一遍,老爸听完之后无所谓地笑了笑:“以后没做过的事别瞎承认。”虽然他没有说什么安慰人的话,但那副云淡风轻的模样倒是让人安心不少。

高考前的模拟考,我成绩不理想,他怕我想不开,主动找我谈话,谈来谈去总共两句话:“供你念书,不是为了让你一定要考个清华北大出来,不当文盲就行了。”我本以为他只是随口说说,所以成绩出来时得知自己只能上二本还有些忐忑,没想到他竟比我想得开,明明酒量差,还在宴席上一杯接一杯地喝,醉了之后也不像以往那样倒头就睡,而是红着脸大笑:“这是咱家第一位大学生……”迄今为止,那绝对是他最高兴、最忘形的一次。如果不是那时候他的脚在干活儿的时候受了伤,我真怀疑他是不是要跳到桌子上喊。

年前,一瓶说想带我回湖南过春节,我给老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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