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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08-:46云南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襄城:未检干警向同学们讲解法律知识。
建安:联合妇联、社工组织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禹州:“三色守护 未爱前行”检察宣讲小分队深入校园开展法治宣讲。
鄢陵:检察官与社区民警、司法社工对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进行帮教谈话。
魏都:未成年被害人在未成年人关爱中心接受“一站式”询问。
“形式活泼、内容深刻,希望这样的公开课越来越多,让社会各界都来 近年来,许昌市检察机关立足司法保护,把检察履职贯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主动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五大保护”,努力实现“1+56”,更好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守好家校起点,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我在爸妈打工的城市找了一份工作,收入稳定,爸妈对我的关心也更多了……”近日,16岁的小丁给襄城县检察院检察官付艳丽打来电话汇报近况。
今年3月,小丁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在开展社会调查中发现,小丁父母常年居住外地,对孩子疏于管教,导致小丁和社会不良人员交往,染上吸烟、饮酒、文身、出入娱乐场所等恶习,最后演变为逞强耍横、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行为。
针对小丁父母的问题,检察机关向小丁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并委派家庭教育指导师跟进指导。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小丁与父母的关系逐步得到缓解。
据了解,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需求量大、专业性强等情况,年9月,许昌市检察院与市关工委、市妇联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合作机制的意见》,规范、细化工作流程,统筹家庭教育指导人员资源。根据该《意见》,检察机关提出家庭教育指导需求,妇联从成员库中及时选派人员承接具体工作,成员库人员可在全市范围内调配使用。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制发督促监护令28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人次,有效监督“甩手家长”履职尽责。
与此同时,许昌市检察机关牢牢抓住学校普法主阵地,联合教育部门连续六年开展法治进校园“五个一”项目,即每年举行一次优秀法治节目评选,每年开展一次法治主题宣讲,每年举行一次“十百千”(十所阳光校园、百名阳光园丁、千名阳光少年)评选,每年举办一次道德与法治知识竞赛,每年春、秋季各举行一次开学第一课。为此,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的决定》,保障“五个一”项目的常态化、规范化开展。许昌市检察院还推动制定《许昌市政法机关派设法治副校长实施办法(试行)》,从全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含律协)等政法单位选派法治副校长,统一配备、统一职责、统一管理,建立标准化课件库,供法治副校长选择使用,实现全市所公办、民办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多年来,许昌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收获了一系列荣誉。该院先后获得“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全国“青少年维权岗”、河南省优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荣誉。
引入社会力量,共护少年成长之路
“作为大一学生,这个暑假我参加了司法社工组织的志愿活动,现身说法帮助那些跟我一样曾经迷失的孩子……”暑假已近尾声,朵朵找到魏都区检察院检察官吴洁汇报自己的假期收获。
年,17岁的朵朵正在读高三,性格叛逆,虚荣心强。“五一”放假期间,朵朵在某市高档商场内盗窃多件名牌服装,价值余元。办案检察官在与朵朵交流中发现,朵朵的价值观和认知存在严重偏差,需要专业司法社工介入开展行为矫正。经综合考量,检察机关决定对朵朵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并联系专业司法社工对朵朵进行帮教。
帮教期间,社工通过心理疏导、志愿活动、传统文化学习、实践体验、技能培训等方式,帮助朵朵重塑价值观。经过帮教,朵朵顺利参加了年高考,并被一所本科院校录取。朵朵的案例只是许昌市检察机关引入社会力量帮教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的一个缩影。
年以来,许昌市6个基层检察院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引进司法社工参与社会调查、心理疏导、考察帮教、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实现了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化支持体系全覆盖;检察机关指定专人与社工组织对接并监督其工作内容,确保社工介入的及时性和实效性;同时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助力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经过不懈努力,许昌市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效果显著提升,再犯率持续下降,近年来,共有9名涉罪未成年人经过帮教考上了大学。
此外,针对儿童受侵害案件发现难、报案晚等问题,许昌市检察机关统一印制“一号检察建议”、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等主题挂历,在农村、学校、医院等地广泛张贴,发动全社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
监督履职,依法守护“国家的孩子”
近日,长葛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对一个未取得互联网经营服务许可证、长期接纳多名未成年人上网的“黑网吧”依法予以取缔,并对网吧经营者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这个‘黑网吧’开在农村的一条偏僻小路上,位置非常隐蔽,也没有明显招牌,村子里好多孩子都在那里‘刷夜’,如果不是检察机关及时反馈,我们很难发现它。”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据许昌市检察院未检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从近年来办理的多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可以看出,网吧、酒吧、宾馆、歌舞厅等场所违法招录、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十分普遍,但是受到相应处罚的比例很低。针对该现象,在充分沟通、调研的基础上,年10月,该院与市中级法院、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会签《许昌市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线索移交办法》,规定有关部门发现经营者有违法接纳、招录未成年人行为的,须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将线索移交给有管辖权的单位或部门,检察机关监督线索处理情况,确保侵害未成年人违规违法行为应罚尽罚,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线索移交办法运行以来,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我们不仅调取相关犯罪的证据,也 鄢陵:
检察官与社工形成帮教合力
“谢谢检察官和社工阿姨,我一定会好好努力,不辜负你们对我的关爱和教育。”近日,在鄢陵县检察院举行的一场不起诉决定宣告仪式上,被不起诉人小王真诚地表达了自己的感受。
年12月的一天,小王利用与盲人按摩师阿凯的熟识关系,趁阿凯不备,偷偷转走阿凯手机中的元钱后潜逃,后被抓获。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至鄢陵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认为,虽然小王涉嫌盗窃罪,但系初犯,案发后已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遂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置了6个月的考验期。
在考验期内,检察官联合司法社工发挥各自优势制定了专门考察帮教方案,一方面通过法治教育、心理辅导、公益活动等方式对小王进行帮教,另一方面对小王的家庭开展亲职教育指导,修复家庭关系。同时,帮教人员及时评估帮教成效,动态调整教育、帮教措施。
在检察官和司法社工的努力下,小王的家庭关系有了明显改善,小王也改正了之前的不良习惯,性格变得阳光开朗,并找到了一份在饭店帮工的工作,生活逐步走上了正轨。今年6月,该院依法对小王作出不起诉决定。
据介绍,该院借助司法社工的专业力量,对罪错未成年人开展“一对一”精准考察帮教,今年以来,已帮教涉罪未成年人7人次,开展社会调查22人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4人次,均取得了良好效果。
襄城:
强制报告制度深入人心
“我今天在接诊中发现1名未成年女孩受到侵害的线索……”近日,襄城县检察院检察服务热线接到的一个电话,引起了该院检察官的注意。收到线索后,该院及时与县公安局联合调查核实,经核实,该案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该起事件折射出发现疑似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时,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已经形成“每案必报”的习惯。
据了解,自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以来,该院利用 此外,为加大行政机关各部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力度,在全县依法打击防范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上,该院检察人员向与会人员专题解读强制报告制度,赢得各单位 该院还推动县委政法委起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并以该县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印发各责任单位,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被纳入平安建设考核项目。
通过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的未成年人保护格局逐渐形成。
魏都:
“一站式”救助“折翼天使”
近日,小红的奶奶从许昌市魏都区检察院检察官手里接过1万元司法救助金,激动得热泪盈眶。
今年3月,魏都区检察院在提前介入小红被侵害一案时,充分发挥“一站式”救助优势,不仅对案件事实有了全面了解,而且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案件诉讼效率,同时也最大限度确保了依法准确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据了解,魏都区的未成年人“一站式”救助场所建立在许昌市妇幼保健院,旨在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全方位保护。公安机关通过同步录音录像、证据采集等办案设备,对被害人进行“一站式”询问;法律援助律师为被害人及其家属开展法律咨询和刑事、民事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医师单独对被害人进行身体检查、医疗救治,消除被害人的心理紧张;心理咨询师对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并根据创伤情况制定疏导计划……四支专业队伍同步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将未成年人受侵害的危害后果降到最低。
据悉,该场所建立后,截至目前已救助未成年被害人26人,心理救助26人,司法救助11人,社会救助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4万元。
长葛:
一部微电影背后的“组合拳”
“一包烟,看似不起眼,但是,事情没那么简单。”近日,长葛市检察院制作的一部名为《香烟的自白》的公益法治微电影引起了人们的 “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后,我们开始谋划开展校园周边烟草销售整治等相关工作。大家看到的只是一部几分钟的微电影,但在影片的背后,我们打的是一套‘组合拳’。”该院检察长韩松太说。
这项工作的开展,还要从一个案件说起。
年夏天,该院在办理一起团伙抢劫案时,发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明从小父母离异,性格孤僻,经常被同学欺负。为了能加入“大哥”的队伍得到保护,14岁生日那天,小明买了人生中的第一包香烟。后来,“大哥”们带他喝酒、打游戏、夜不归宿,甚至去抢劫……
一包香烟,成了一个孩子走上犯罪道路的起点。校园周边的烟草销售点必须清除,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的行为必须制止。该院联合教育管理部门到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香烟售卖点进行实地查看,并邀请专业测绘机构进行测量、拍照、制图,最终确定校园周边米以内存在37家烟草销售点。证据收集到位后,该院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烟草零售行业违法整治活动,对发现的违法售卖点进行了全面清理。为了将这项工作常态化,该院还与相关部门会签了《关于烟草销售中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线索移送办法》,强化活动效果。
工作中,该院发现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抽烟的危害性认识不深,部分烟草售卖商户对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规定置若罔闻。由此,该院决定把小明的案例进行改编,并制作了《香烟的自白》这部微电影,希望以更生动的形式来引起全社会对未成年人抽烟问题的重视。
建安:
每一份督促监护令都是“定制款”
“谢谢你们的督促和教育,让我意识到之前对孩子的关心不够。现在孩子比以前更愿意跟我们沟通了,也开朗了许多……”近日,一名涉案未成年人的妈妈给许昌市建安区检察院检察官打来电话,欣喜地向检察官报告孩子的成长情况。
17岁的小亮喜欢各类炫酷摩托车。有一天,在上学途中,他看到路边停放的一辆蓝色摩托车正是自己梦寐以求的款式,当即与同学小江商量并偷走了这辆摩托车。检察官调查得知,小亮的父母常年在外务工,对小亮缺乏管教和关心。
检察机关深入分析小亮的犯罪原因后,针对小亮父母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行为,制发督促监护令,并对其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经过检察官释法说理,小亮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该院遂对小亮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近年来,该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通过走访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家庭监护情况等,发现很多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未及时 此外,该院还联合妇联、承担“女童保护”防性侵宣传工作的社工中心,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开展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分析其与子女相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既讲经验又教方法,有效增强了监护人的监护教育能力。
来源: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