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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年前,41岁的止庵辞去外企繁忙焦杂的工作,摆脱朝九晚五,专心做起闲人。他搬进北京四环外的望京西园,成为这里的第一批住户。那时候的望京一片萧条,除了一大片树林,以及冬天从中钻出的野狐,别无他物。他每日在家看书,兴致来了写写东西。
他家客厅里站着近十面书架,几万本书完好无损地置身其中,没有折页,不见划痕。传闻快递送来的新书要是书角被擦碰,他都要弃之重买。这里干燥、整洁,日光不刺眼,就连进门口一侧的杂物柜,堆放的,仍是满满当当的书。
他平头方脸,未开口时像独来独往的严苛教授,说起话来,神色略微缓和,但仍是探讨问题的认真模样。他介绍自己的研究方法:“当你了解第一个人的时候,你不用着急第二个,因为这本来就是不用着急的事。了解完了之后,我再去做第二、第三个。不一定有用,但是我乐在其中。我愿意做一个小的没有用的专家,而不想做一个泛泛的人。”
止庵也是典型的弃医从文,和鲁迅,余华,冯唐一样。他毕业于北京医学院口腔系,学医期间,下课回到宿舍,就躺在床上摸自己的块骨头,一度学到看人都恍惚看成骷髅。当他开始写作后,习惯性地常以骨、肉或是更冷门的人体构造作比喻,他说,“作家肯定不是一个轻松的人,就像是没有了表皮,露出真皮,一阵风刮过,旁人觉得冷,他觉得疼。”
止庵说,庄子有一个思想叫“无为而为”。我主张这种没有多少目标的作为。我是专门研究庄子的,庄子讲了很多故事,比方说一个人一辈子抓一只羁鸟或是游泳,或是做戏、做铜像,一辈子就干这一件事,最后成神了,做得出神入化。如果我们急于去成某个事,最有可能一事无成。但是如果你不把这个事当成一个非成不可的事,却很认真去做,很可能就会有出人意料的成绩。
所以我觉得其实写作从根本上说是一个游戏,但它是一个你必须认真对待的游戏。所有的游戏其实都应该认真对待。
27岁,止庵还是一名闲得发慌的记者,工作余暇,他闭门不出,一本一本地读庄子、老子,读《史记》、读《吴越春秋》。读完,伍子胥的悲惨命运在他脑中挥之不去,于是着手想写一个当代伍子胥的故事,还为每个主要人物各写了几万字的人物小传。无奈俗务缠身,这篇小说的写作被暂时搁置了,一搁就是三十年。
年近耳顺,他开始为小说添枝加叶。小说中的故事发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他翻遍那几年的各种报刊,用手机拍下感兴趣的消息,回家后打印出厚厚一摞。繁杂的新闻经过大海捞针,有的作为人物对话的谈资,有的放进了情节。诸如流行的服装样式、新出的电影、展览、电视剧《四世同堂》的播放日期等。
他对作品的认真和执着搞得编辑都烦了,说可不可以不改了。他还是不愿掉以轻心,“比如说有一句台词是,‘我很好打发的’,我开始写的是‘我很好养的’,突然有一天我在路上想到这个不对,因为当时没有人要被人养,这个意识不成立,我赶紧在路上就给别人打电话,说这有一个重大的错误,必须得给我改过来。”
这本被止庵认真对待的长篇小说,取名《受命》,“写的是一个有执念的人在现实中怎么被执念所毁。”故事一开篇就设置了悬念。主人公冰锋单调乏味的生活,因为母亲对于一段封存往事中仇人的指认而改变。他怀揣着一个疑团,在身边年轻人纷纷奔向新生活时,执着于追究和探寻他想要的某种真相。一次诗歌朗诵会上,他与女主人公不期而遇。因为共同的爱好,两个年轻人开始了逛书店、走胡同、谈文学的交往。但伴随着交往的不断深入,冰锋发现他居然成了一个秘密的携带者和豢养人,他的生活看似平静,实则临渊而立。
本书最大的看点,便是高度还原了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北京。“我现在写的这些东西都是不值一提,如果我不写的话它可能就被淘汰掉了。比如怎么坐公共汽车、冬天早上起来怎么生炉火,怎么打公用电话、怎么买菜、怎么做饭、胡同口有打双人床的木匠,也有推着平板车卖棉套的小贩,冬储大白菜堆得像个小山,郑州三号西瓜“保甜,保密”。组合家具、泡泡纱床罩、世界名画挂历、蝴蝶牌缝纫机、凤凰牌自行车……”“让年轻的读者看看当年北京是个什么样的,想想也挺好玩的。”
止庵“行文清淡如茶,无喧哗矫饰,落实细节处见其幽微,情感留白处恰当自然,耐人寻味,却不故作高深。”
《受命》“平实描摹街景、吃食、时闻、风俗,白菜与煤,其时的电影与诗,服装与旅行,一步也没有慌张。这种从容,尤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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